免責及賠償條款

一. 免責條款:
  1. 寄件人的寄貨時因沒有對貨品加以保護而導致貨物有所壞損;
  2. 若貨品因遺失貨品或送達時的重量與系統不符合,請即時拍照及聯絡客服,以便盡快獲得賠償。
  3. 若違反本公司、航空及各地進出口海關的相關規定和條款,如:申報貨品資料不實、寄運違禁貨品、物品數量超過海關相關規定等,而導致的任何的損失、清關延誤、罰款、沒收及不能寄運等。
  4. 如貨品申報的資料不實,若貨品丟失所提供任何購貨記錄及單據與申報貨品不相符。
  5. 在登記貨品資料、建立訂單或退貨單時,將會員號碼、倉庫資料或收貨人姓名及收貨地址寫錯或是貨品上錯誤填寫會員號碼,導致貨品延誤派送甚至未能送達倉庫,或貨品入錯庫等後果。
  6. 對於當地國家或地區內快遞顯示貨品在有效時間已送達倉庫,但2BS系統上仍沒有顯示收入倉庫時,會員須向快遞公司核實該貨品實際派送情況及取得本公司簽收快遞的證明。若證實本公司已簽收貨品及未能提供貨品的存在,即可申請賠償。相反,若非本公司簽收而未有貨品顯示收入倉庫,則不獲賠償。
  7. 入倉的貨品,如會員的貨品超過當地倉庫設置的免費存倉日數而未有建立訂單或退貨單要求發貨,將視為自動放棄貨品,倉庫可自行銷毀,而不會繼續存放保管,或一旦發生遺失及損壞等其他後果。
  8. 對於貨品入倉後,會員若沒有對該貨品選購增值服務,入倉貨品數量的欠缺以及貨物本身存有瑕疵及缺陷,造成會員收到貨品後的預期反應與實際訂單期望不符等後果。
  9. 因航班延誤、取消或停飛造成的發貨延誤及相應不良後果;
  10. 因清關手續、海關政策規定變動、當地政府機構的政策、收貨人資料錯誤等等而造成不可控制的因素所導致的延誤及查驗,稅項,沒收,扣關等等異常情況。
  11. 因會員未能及時確認及繳付稅項,或由於收貨人失聯,導致的有關需要交稅及放行延誤等後果。自發布交稅通知日起3天內仍未能繳付稅項,則按照棄貨處理。
  12. 若海關政策原因而導致貨品需要退運,自退運通知發出日起計,3天內仍未能給出回應及確認,則按照棄貨處理;
  13. 快遞派送過程中,因收貨人失聯,自貨品被退回起3天,如仍未聯絡到收件人,則按照棄貨處理;
  14. 因會員提供錯誤、不完整的收件信息或其他特殊要求,導致快遞重覆派送,所產生的費用及延誤或遺失等後果須由會員自行承擔;
  15. 所寄運物品中如包含磁帶、光盤、文件或其它存儲媒體中數據的消除或曝光底片中照相影像或音帶的消除等不良後果須由會員自行承擔;必須符合按照當地國家海關的要求,會員需自行查核是否可以寄運,結果須由會員自行承擔。
  16. 因特殊天氣(雨季和沿海等地台風和炎熱天氣影響)等原因造成貨物運輸途中或機場和碼頭海關置放等待時候所發生打濕、融化、變形、凍結和甚至部分損壞等後果,當地快遞部分是無法申請賠償的,請對貨品選購防水措施。
  17. 簽收貨品時,無論是家人、門衛、同事、親友等代收將一律視為本人簽收。本公司對於正常簽收的貨品,將不接受任何壞損及少件等賠償申請。
  18. 如因收件人拒收、電話錯誤等等任何原因造成的貨品退回倉庫,途中如有損壞和遺失,我司不做任何二次派送賠償,二次派送將須額外繳付取港幣HKD $100.00元的處理費和繳付二次派送的實際運費。
  19. 網購平台中的貨物新舊品質各有異常,建議會員對貨品選購增值服務,及早處理問題貨品,倉庫對於任何貨品品質和數量問題,一概對此不會負責。
  20. 登記貨品時若無如實申報相關資料,及未能提供任何購貨單據,將不對貨品負上任何責任和不接受貨品申請賠償。
  21. 進口台灣貨物若台灣海關查驗,授權處理所有文件製作,包含委任書,刻印(僅供清關使用),發票,提供身分證影本.相關費用將由會員端負擔
  22. 進口台灣貨物海關要求收件人”實名認證“,未作而造成延遲/退運/扣貨/關稅/申報轉單/棄貨...等等費用需寄件人或收件人全額支付
  23. 同意X2報關條款:
    • 本人同意報關採用X2報關,申報金額在國家規定内是免稅。
    • 想要主動報稅可改用繳稅報關,申請X3建議報關或是G1正式報關。
    • 個人尚未到易利委EZWAY實名認證註冊,可使用委任書上的姓名和身份證是可以報關。需提供委任書原版交給海關,時間會比較長,認證完后才會放行。
    • 公司行號可用公司名+統編直接報關,不需要易利委EZWAY實名認證註冊。需要委任書做報關。
    • 選擇易利委EZWAY實名認證註冊,選擇申報相符或不按也可,切勿按申報不苻。
    • 報關名義人與實際收件人是可以不同人。
    • 本次報關產生進口頻繁稅。
二. 賠付條款:(符合【免責條款】下的情况
  1. 經確認由本公司人員簽收入庫貨品的各個階段運送過程中出現整包(箱)全遺失的賠償方式:
    • 已投保貨物,一旦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丟失及全部損毀,將按申報價值全額進行賠償。貨品所選購的相關增值服務費用及保價費用將不計算賠償之內,及已經繳付相關的費用將不獲退還。 
    • 未投保之貨物,貨品在運送過程中若有遺失,賠償金額為收取運費的3倍,最高不超過USD200.00,以較低者為準。貨品所選購的相關增值服務費用將不計算賠償之內,及已經繳付相關的費用將不獲退還。
    • 不論保價與否,貨品收入倉庫後如有遺失,均有賠償保障。
  2. 寄運過程中的遺失和損壞無法賠償說明如下:
    • 曾經由當地海關或航空公司檢查屬違禁品或拒絕載運商品被扣關,將不提供也不能要求提供扣貨證明單據給會員, 如有罰款需由寄件人或收件人全額支付並加上當地海關處理費的全部金額。
    • 航空公司將貨品交付當地海關檢驗,貨品有拆開/損傷/淋濕.等等經海關檢查而造成任何損傷及損壞。到達倉庫時有任何損壞缺欠貨品等情形,將拍照通知會員及存檔。由於這情況並非我公司所控制之內,但我司仍會助會員追討相關損失。
    • 玻璃製品, 液體產品(化妝品、保養品、清潔用品...)在運輸中發生壞損(漏罐/爆罐/碎裂等)不在本公司賠償範圍內。
  3. 由於寄件人提供的產品包裝質量以及國際運輸過程中的意外非我司可控制的,和要求換塑膠袋,對於未使用特殊加固服務的貨物如發生壞損,本公司不提供任何賠償及不接受賠償任何貨品價值。
  4. 如選購本公司的加固服務,同時可以提供快遞公司出具的壞損證明,(但不可拒收貨品,拒收視同棄權則不做任何賠償和服務,且必須先由本公司核定屬實後)
    • 外箱做防水措施:本公司將針對壞損貨物相應運費之最高3倍進行賠償。請註意:液體類產品(化妝品、保養品、清潔用品...)、玻璃包裝類易碎物品,特別是鞋子包包衣服建議自行做防水措施,任何滲水問題是不接受賠償)等商品在運輸中顛簸震動極易發生壞損,商品即使有加固服務,一旦壞損(漏罐/爆罐/碎裂等)也不在本公司賠付範圍內。
  5. 對於貨品未有選購【普通檢查】,【驗貨檢查】的服務,如在簽收後發現貨物缺小/部分缺失請盡快聯絡你的賣家。2BS 只是物流服務,對任何貨品内的都不會自動檢查或會隨機查看是否存有違禁品,本公司亦不承擔貨品內任何賠償責任。
    • 如已選購【普通檢查】,【驗貨檢查】服務,簽收後發現貨物數量及重量不符合,需在簽收時由快遞公司提供相關單據(重量不符合),如已購買保價服務的可按保價金額和購買貨品中相關貨品金額的申請賠償,如未購買保價的可獲得該商品最高3倍運費的賠償,最高USD200.00爲止。
  6. 特別注意:有選增值服務的資品而沒有獲得相關服務,將會全額退還相關費用,會員不得要求其他任何賠償。已按照訂單/ 貨品要求進行增值服務,但商品在運送途中發生有損傷是不能要求任何賠償。
  7. 入境台灣:若海關檢驗,扣關 造成任何傷害,不接受賠償。
    • 到台灣交由快遞派送,合作倉庫已投保包含10000元台幣遺失損傷險,簽收前請錄影,保障您的權益,如”遺失整貨品或貨品外箱損傷+内物品損壞“將按實際購買金額到最高10000元臺幣做賠償。
    • 是否賠償確認將以派送公司認證爲準,確定是有疏失則賠償金額。賠償金額確認完畢且物流公司支付金額後將轉給會員。若發票價值高於市場價值,有權以市場價值購買歸還(需以快遞公司確認賠償日30天內購買交於會員)。且不得額外向本公司做要求額外賠償金額。
三. 有關申請賠償:
  1. 簽收後符合上述賠償範圍內的情況,請務必在簽收後24小時內在系統上提交理償申請;
  2. 如提供的當地快遞單號查不到跟蹤,須在更新單號3天內提交申請賠償。否則超過快遞公司查詢期限,將無法進行核實處理;
  3. 提交申請賠償後需在24小時內提供所需完整的賠償憑據,如超出時限有機會被將視為放棄申請賠償。
  4. 提供提交完整的單據、發票、拍照,可按賠償貨品或金額, 等待快遞公司認證,客服收到憑據後處理流程約10個工作天。(損壞的貨品外觀和内部,請必須保留至我公司確認申請成立。)
  5. 本公司對此賠償條款具有最終解釋權和修改權。
四. 不接受保險的貨物:
  1. 藝術品,包括運用技術、品味或創造才能創作或開發、用於出售、陳列或收藏的任何作品,包括但不限於,繪畫、圖面、花瓶、刺繡、限量發行的印刷品、美術作品、人像、雕塑、收藏鑒賞精品、攝影負片、攝影膠版、攝影幻燈片及其它容易受損的商品或其市場價格特別容易變化或不易確定價值的商品(以及商品的部件)等。
  2. 古董,包括顯示古代風格的任何商品、其歷史性、年代或稀有性造成其價值者,包括但不限於,家俬、餐具、玻璃器具以及諸如錢幣、郵票、運動卡、禮品及紀念品等收藏品。
  3. 珠寶,貴重手錶零件、已切割或未切 割的貴重和次等珠寶或寶石、人造鉆石及人造珠寶。貴金屬,包括但不限於,黃金、銀塊、粉、沈澱物或白金 (電子機械構件除外)。
  4. 毛皮制品,包括但不限於毛皮衣物、毛皮裝飾衣物和皮裘。
  5. 蘋果產品,玻璃制品,易碎品,液體,氣壓式,藝術品,畫,保養品化妝品,易擠壓塑膠外裝制品。
  6. 本條款內容適用香港境內適用,如有訴訟者, 雙方同意以香港法院管轄法院。
五. 禁運品明細:
  1. 對包含下列項目的貨物,如槍支武器及其配件、危險刀具、生發劑、指甲油、香水及其他易燃易爆品等航空禁運危險產品,本公司不予承運。由此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請自負。
    • 各類武器、彈藥,管制的刀具。如槍支、子彈、炮彈、手榴彈、地雷、炸彈等。
    • 各類易爆炸性物品,金屬氣壓罐裝的物品。如雷管、炸藥、火藥、鞭炮等。
    • 各類易燃燒性物品,包括液體、氣體和固體。如汽油、煤油、桐油、酒精、生漆、柴油、氣霧劑、氣體打火機、瓦斯氣瓶、磷、硫磺、火柴等。
    • 各類易腐蝕性物品。如火硫酸、鹽酸、硝酸、有機溶劑、農藥、雙氧水、危險化學品等。
    • 各類放射性元素及容器。如鈾、鈷、鐳、鈈等。
    • 各類烈性毒藥。如鉈、氰化物、砒霜等。
    • 各類麻醉藥物。如鴉片(包括罌粟殼、花、苞、葉)、嗎啡、可卡因、海洛因、大麻、冰毒、麻黃素及其它制品等。
    • 各類生化制品和傳染性物品。如炭疽、危險性病菌、醫藥用廢棄物等。
    • 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
    • 各種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屍骨、動物器官、肢體、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 國家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明令禁止流通、寄遞或進出境的物品,如國家秘密文件和資料、國家貨幣及偽造的貨幣和有價證券、仿真武器、管制刀具、珍貴文物、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等。
    • 包裝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汙染或者損毀其他寄遞件、設備的物品等。
    • 各寄達國(地區)禁止寄遞進口的物品等。
    • 國家禁止進口的動植物及其產品,請參照附件中的詳細名錄。
六. 本條款內容適用香港境內適用,如有訴訟者, 雙方同意以香港法院管轄法院。
  1. 動物及動物產品類
    • 活動物(犬、貓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動物、鳥類、魚類、兩棲類、爬行類、昆蟲類和其他無脊椎動物,動物遺傳物質。
    • (生或熟)肉類(含臟器類)及其制品;水生動物產品。
    • 動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鮮奶、酸奶,動物源性的奶油、黃油、奶酪等奶類產品。
    • 蛋及其制品,包括鮮蛋、皮蛋、鹹蛋、蛋液、蛋殼、蛋黃醬等蛋源產品。
    • 燕窩(罐頭裝燕窩除外)。
    • 油脂類,皮張、毛類,蹄、骨、角類及其制品。
    • 動物源性飼料(含肉粉、骨粉、魚粉、乳清粉、血粉等單一飼料)、動物源性中藥材、動物源性肥料。
  2. 植物及植物產品類
    • 新鮮水果、蔬菜。
    • 煙葉(不含煙絲)。
    • 種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 有機栽培介質。
    • 土壤。
  3. 其他檢疫物類
    • 動物屍體、動物標本、動物源性廢棄物。
    • 菌種、毒種等動植物病原體,害蟲及其他有害生物,細胞、器官組織、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 轉基因生物材料。
    • 國家禁止進境的其他動植物、動植物產品和其他檢疫物。